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的要求,哈电集团党委制定了《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开展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了十大举措,保障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集团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任正副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重点、时限和成果要求。充分利用网站、有线电视和内刊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职工群众的参与意识,为监督检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落实责任,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监督检查由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明确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解落实工作责任。
四是建立信息统计季报送机制。为更好地了解企业“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从2013年7月开始,将建立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统计季报制度,要求所属企业于季度首月15日前将本企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上报到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季报信息包括相关财务数据、好的做法及典型事例等。
五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商制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每季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总结贯彻落实工作,通报企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具体工作。
六是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注重研究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将监督检查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督促企业制定、细化有关制度,并使之流程化、表单化,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七是开展领导人员遵守“八项规定”应知应会测试。集团公司及各级企业将开展“八项规定”知识测试,促使领导人员熟知“八项规定”和具体措施。同时,集团纪委将编制简化版的《哈电集团党委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以方便领导人员学习和执行。
八是加强对节假日期间领导人员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提醒、检查力度。通过短信、微信等手段进行节前提醒,督促领导人员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简朴低调地安排节假日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外出旅游。
九是开展多部门集中重点专项检查。由集团纪委牵头,按照责任分工组织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有关企业进行重点专项检查,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将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
十是做好年底总结工作。将企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作为党委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把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纳入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进一步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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